業者一再宣稱為合法進口,按照先前各位專家的回覆都指向2013年的保育類動物那篇文章,但就2019年的保育類動物名冊中人工飼養的品種已除名,已不適用於2013年所頒布的規範,以現況而言是沒有保育的問題,名冊已除名化,但問題點是在於囓齒目動物不是非實驗用無法進口嗎? 即便進口也是無法繁殖販售嗎? 業者先稱他們是”專案”處理,

問:

1.檢疫是否是每隻個體進來都需檢疫? 且販售是否也需附上進口與檢疫證明給予消費者?
2.囓齒目的動物規定是無法進口,非實驗用是否真有”專案處理”存在?
3.是否在當地政府動保所申報登記現有飼養的龍貓(原非合法輸入),登記在案就視同合法化?

答:

1.是,每隻龍貓輸入均須經防檢局完成檢疫,始得輸入防檢局職司輸入動物疫病管控,輸入後之販售非本局主管業務。
2.防檢局職司輸入動物疫病管控,取得農委會輸入許可之嚙齒類動物,得依本局檢疫規範輸入。
3.人工繁殖栗鼠非保育類野生動物,無涉野生動物保育法
其飼養無須登記,亦無登記後合法與否之問題。
除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規定,屬學術研究機構、大專校院、公立或政府立案之私立動物園供教育、學術研究之用核准輸入自野外捕捉之保育類栗鼠,方須依野保法登記,惟目前尚無此類野生栗鼠由學術教育機構申請輸入。

其他資訊

南港展覽館寵物用品展上周落幕,北市動物保護處卻接獲展場有走私保育類絨鼠的檢舉,經動保處查證,展場的絨鼠是業者合法申請輸入的人工飼養繁殖寵物,並非保育類野生動物;不過,動保處也呼籲,俗稱龍貓、皮卡丘、栗鼠的絨鼠,飼養條件高,民眾飼養前一定要慎重考慮。

近年來已不僅止有犬、貓、兔、鼠被民眾選擇為伴侶動物,其他特殊物種如寵物鸚鵡、綠鬣蜥、象龜、玉米蛇等都是新興寵物市場上常見的寵物類型,但飼養前若不了解動物習性,恐付出不少代價。

動保處動物救援隊長吳晉安指出,原生於南美洲高海拔山脈地區的絨鼠,全身布滿均勻的絨毛,習慣居住在岩石縫隙、山脈洞穴中,習慣的溫度約為攝氏16到20度;但台灣夏季高溫炎熱,想飼養必須讓絨鼠可隨時居住於冷氣房中,否則可能因中暑、熱衰竭死亡。

吳晉安說,絨鼠是個跳高高手,最高能跳到1.8米,因此需要的活動範圍也相當大,飼養需給予較大的空間,同時絨鼠對於食物也有比較高的需求,不可隨意餵食種子等,飼養前後都需要花費很大的心力了解與照顧。

動保處也提醒,民眾無論是飼養犬、貓或是特殊寵物,飼養前都必須了解動物不同的習性,並考慮未來寵物成長後的體型差異、所需飼料量及寵物可活歲數,選擇有辦法照顧的動物;通常越特殊的寵物,飼養門檻也越高、飼主需付出心力也越多。

動保處強調,任何人為飼養的脊椎動物都「動物保護法」範圍內,飼養特殊寵物也要遵守法規,例如有飼養不當可依法開罰3000元到1萬5000元,棄養則可罰3萬元到15萬元。